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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公司余杭镇营销服务部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公司余杭镇营销服务部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1970号)


  申请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公司余杭镇营销服务部地址的申请》(中华财险浙发[2009]293号)及其补正材料符合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1.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公司余杭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余杭区余杭镇安乐路福田花园211、213号;2.你公司应及时交回原《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持本决定领取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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