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负责人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2426号)
申请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温州中心支公司负责人的请示》(渤财甬[2009]125号)及其补正材料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鲍一晓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其担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