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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2566号)


  申请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浙[2009]25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审核和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开业;二、该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丽水市行政辖区,业务范围由分公司授权决定;三、核准该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地址为:丽水市莲都区怡景花苑1幢二层;四、徐辉符合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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