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发布2010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的通知
(津农委〔2009〕95号)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市农口各局院,有关单位:
为解决影响我市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技术问题,有效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项目,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根据《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津农委〔2005〕54号津财农联〔2005〕38 号),我们在认真调研和吸收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0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经市农委、市财政局领导同意,现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2010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
二○○九年十月八日
附件:
2010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
依据《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制定2010年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指南。
一、资助范围
(一)设施农业专项
紧密配合我市设施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重点在“4412”工程确定的区县设施农业园区引进、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技术,包括:设施农业新品种、标准化育苗、连作障碍治理、土壤地力培肥、生产机械化、温室结构等,在设施化蔬菜、果树、花卉、畜牧、水产等方面,建立不同类型高效配套技术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
(二)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专项
主要支持与我市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高校及科研院所以及技术依托单位,将先进适用成果在滨海农业科技园区转化、示范、推广和产业化,提高园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高端产业。
(三)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示范专项
围绕解决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以及规模化种养殖业中的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支持集成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技术、生活垃圾及养殖粪污处理技术、降低种植业污染的相关技术,构建不同处理模式,建立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基地,为解决农村中不同的环境污染问题提供技术示范。支持建立农业各类病虫害防治技术、湿地保护技术和生物质能源开发技术示范基地。
(四)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提升专项
主要支持科技型、加工型、市场型农业龙头企业,以及规模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蔬菜、食用菌、畜(水)产品、粮食、水果等领域,转化推广贮藏保鲜、加工、监测检验等技术,增加产品附加值,培育名牌产品,增加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五)农业科技富民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