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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石政办函〔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变样、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为根本标准,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市抗御火灾的能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狠抓火灾隐患整治排查,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了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辛集、灵寿、新华等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统一领导责任,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财政、建设、工商、安监等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治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的合力,为消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辛集等7个县(市)、区政府,市建设局等100个先进单位,李保进等16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政府(7)

  辛集市人民政府

  藁城市人民政府

  鹿泉市人民政府

  正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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