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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莆政综[2009]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强计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生产安全,促进节能减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我市计量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8〕411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发展水平为主攻方向,以加快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坚持企业依法“自主、自控”管理和政府部门加强“引导、服务、协调、监督”两项工作原则,抓好计量工作,推进节能降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计量法》,不断夯实计量基础,建立和完善适应湄洲湾港口城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通过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到2012年底,本市大型企业及重点耗能企业基本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全市关系国计民生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建立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平台,计量技术机构通过国家校准实验室认可;建立1个省级计量检测中心;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0%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 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突出抓好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工作,强化中小企业计量基础工作,提升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建品牌;定量包装生产企业提高计量保证能力工作;加快建设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和节能减排工作急需的大容量、大质量、大流量等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技术环境等四项工作,从而不断推进我市企业计量技术进步。各县(区、管委会)今后每年帮助1个以上企业(省重点耗能企业优先)完善和建立省级以上的计量检测体系;逐步建立和实施对企业定量包装的自我承诺和合格评定制度,确保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每年提升5%;企业依法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重点工程项目在用计量器具检测、溯源率达到95%以上,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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