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强监管执法机构队伍建设,落实辖区内各级安监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装备配置,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推进《莆田市“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莆政综[2007]137号)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和“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推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莆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分级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农村道路无牌无证车辆特别是摩托车的打击力度,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销案率达100%。
七、消防考核指标:本地区“三合一”厂房整改率达100%;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合格率达90%以上。
八、工业卫生考核指标:以厂矿为单位,有职业危害的厂矿企业工业卫生监测覆盖率达80%;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50%。
九、无证非法采矿关闭率达100%,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关闭率达100%。
十、加强重特大事故防范,做好本行政辖区内高速公路事故的施救和善后工作。
十一、本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政府组织调查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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