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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赋予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国资委职能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赋予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国资委职能的批复
(莆政综[2009]24号)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要求赋予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国资委职能的请示》(莆湄北管[2009]11号)悉。经研究,同意授权你委代表市政府对辖区内的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请你委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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