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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的批复
(莆政综[2009]29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成立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的请示》(莆建人[2009]20号)悉。经研究,同意成立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公司为市自来水公司全资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1万元,由市自来水公司出资。公司住所为东岩山公园管理房。公司隶属你局监管,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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