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莆政综[2009]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
莆田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为确保2009年度莆田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莆田市“十一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莆田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按照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减排工作计划。
根据全市减排面临的形势,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工作思路是:上大压小、扶优汰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强化全社会的减排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既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又促使企业能够从长远考虑,加大治污资金的投入,提高治污水平,促进污染减排。
一、减排目标任务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目标。根据《莆田市“十一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9年削减量要达到1480吨,比2008年下降0.5%。其中:仙游县300吨,荔城区280吨,城厢区280吨,涵江区280吨,秀屿区140吨。
(二)二氧化硫(SO2)减排目标。根据《福建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9年削减量要达到8000吨,比2008年下降8%。
二、减排工作措施
(一)结构减排
1.COD结构减排关停项目。关停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小企业8家,力争实现COD削减量约503吨(具体见附件3)。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SO2结构减排关停项目。大力实施小锅炉淘汰、改造,推行集中供热、集中治理、降耗减污,关停排放非电SO2的小企业(锅炉)9家,力争实现SO2削减量约233吨(具体见附件4)。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