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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的实施意见
(莆政办〔2009〕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切实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打牢防控火灾社会基础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普及消防知识、防火常识为主线,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目标,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传授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市政府成立“五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农办、市经贸委、市综治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工会、市妇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支队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协调,制定实施计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消防“五进”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局面。要将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创建文明社区(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竞赛、“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推进宣传“五进”工作的落实。要把消防宣传专项经费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用于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高速路进城区交通主干道、繁华地区等场所设置不少于2个大型固定消防宣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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