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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1-9月份全省廉租住房建设与保障情况通报的通知


  三、认真实施、严格把关

  要不断完善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健全街道、各县(区、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局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申请审批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行为规范、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示透明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健全廉租住房准入与退出的管理,对存在转租、转卖的行为要采取综合措施予以纠正。

  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要强化部门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工作中各项职责,积极配合,简化行政程序,确保廉租住房建设进度;密切协调,做好规划编制、土地供给、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形成全市各级政府及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强化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廉租住房这一民心工程的圆满完成。

  五、加大宣传、构建和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街道、社区,加强宣传引导,让居委会、社区群众及时了解我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政策、制度,以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高各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监督,做到责任、政策的落实,更好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从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效率意识、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等方面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实行行政问责制度,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5个中央增投项目建设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一是要确保未开工项目-(城厢区城港大道坂头安置房配建廉租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城厢区政府务必在11月30日前说明原因并承诺开工建设计划上报市政府,明确每个环节中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于12月中旬前开工建设;二是要加快4个滞后项目(涵江区卓坡社区经济适用房配建廉租住房项目、赤港廉租住房二期项目、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配建廉租房项目、秀屿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配建廉租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政府必须在11月30日前制定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上报市政府并严格按计划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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