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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1-9月份全省廉租住房建设与保障情况通报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1-9月份全省廉租住房建设与保障情况通报的通知
(莆政办〔2009〕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1~9月份全省廉租住房建设与保障情况的通报》(闽政办[2009]16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建设与保障工作,重点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同步开展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工作,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认真部署、落实,建设、民政、街道、社区等单位要积极配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清底子,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时限、责任和措施,尽快落实保障对象,确保全市2009年的目标任务(2009年11月30号前完成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00户、2010年春节前将2008-2009中央增投项目新建的2880套廉租住房配租到户-可以采取先租赁补贴,逐步向实物配租过渡,并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全部完成,让廉租住房保障真正惠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加大力度、全面推进

  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切实落实中央增投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的三个百分百到位的要求,是当前我市扩大内需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抓未开工项目-城厢区城港大道坂头安置房配建廉租房项目的前期手续报批进度,城厢区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认真分析每个环节存在的问题,逐项梳理,摸清情况,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务必促使该项目于12月中旬开工建设。二是要抓已开工项目的进度,特别是4个建设进度滞后项目(涵江区卓坡社区经济适用房配建廉租住房项目、赤港廉租住房二期项目、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配建廉租房项目、秀屿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配建廉租住房项目),要抓住当前施工的黄金季节,加大施工人员、设备投入,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调度,严格项目管理。三是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把工程质量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四是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督查管理,重点督查项目的审批、用地、施工图审查、环评、规划、施工许可和招投标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工程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对部分安置房配建廉租住房的项目(市直1个、荔城区3 个、秀屿区3个)原报批手续不完整的,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五是要抓资金落实及管理,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要从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多渠道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每个项目按要求建立基建专户,做到专户核账、专款专用,严禁将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严禁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铺张浪费,确保资金安全。六是要积极申报储备项目,争取2010年增投项目,加强已上报的2010年中央增投项目的跟踪落实,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把好项目申报关,积极做好储备项目前期手续报批工作,做到项目申报切实可行,附件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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