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切实提升农村邮政物流网络的服务能力
各级政府在开展全国性的强农惠农活动时,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围,享受相关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对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给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支持邮政企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提高经营网点覆盖范围和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邮政企业的培训和指导,组织邮政服务“三农”网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支持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利用邮政商函、短信平台等发布农业资讯,普及农技知识。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对运输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的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出岛时优先放行。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当地的交通状况和通行特点,合理布局,规划科学的通行线路,确保邮政物流车辆安全到达,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物流发展。海南邮政要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开展代办邮政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报刊收订、报刊零售、代收寄国内平信、挂号信函、国际平常信函、国内包裹、特快专递等业务,增加农家店的服务功能。代办方式由农家店与市、县邮政局具体商谈并签订代办协议。市、县邮政局为农家店提供相应的代办培训。
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工商行政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简化审批手续,切实推进我省农村邮政物流工作。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整合速递物流资源,创新思路,完善服务,成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农村流通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