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机构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2440号)
申请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机构地址的请示》(浙中银保险发[2009]166号)及其补正材料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衢杭州市金隆花园南区华顺大厦5-6层。你公司应将变更前的该中心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交回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