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浙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余杭第二营业部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2985号)
申请人:浙江浙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杭州市大塘巷二幢二层
法定代表人:陈贵福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设立余杭第二营业部的申请 符合《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监会令[2004]第8号) 的规定。
为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第4号)、 《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监会令[2004]第8号)的规定,决定如下:1.同意设立浙江浙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余杭第二营业部;2.核准沈延芬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沈延芬担任浙江浙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余杭第二营业部经理(负责人);3.营业地址为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401号办公楼四楼通道北面半层;4.营业部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但不得超过你公司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