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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表彰我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获奖征文及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表彰我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获奖征文及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陕国资团发〔2009〕20号)


各企业团委:

  为引导和激励省国资委系统全体团员青年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经省国资委党委同意,4月份省国资委团工委在系统企业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了“我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主题征文活动。活动期间,企业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响应,热情参与,征文活动在企业团员青年中产生了积极反响。

  各企业团组织非常重视这次征文活动,都作了进一步的安排布置,并对来稿认真阅评,精心筛选。有的团组织在本企业开展征文活动的基础上,把获奖的优秀文章推荐上来。参加这次征文活动的不仅有企业团干部,还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一线的青年职工。他们从不同角度畅谈共青团工作、企业的发展和自身成长,畅谈工作中的见闻和感人事迹,充分表达了企业青年关注企业发展、关注共青团工作的深厚情节。参赛作品题材多样,内容丰富,有心得、诗歌、散文、纪实等多种题材,文章内容涉及面广,时代气息浓,多层面反映了企业青年对改革开放事业和青年实现自身价值的认识和理解。心得类文章观点鲜明,说理透彻,针对性强,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散文诗歌类文章语言优美,文字流畅,艺术性强,有一定的思想性;纪实类文章贴近实际,感情饱满,时代性强,有一定的感染力。这些文章均是作者结合自己的生产实践有感而发,充分展现了当代青年健康活泼,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勇于开拓的精神风貌。

  经团工委组织有关专家的认真阅评,共评选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7个,优秀奖56个。团工委决定对获奖的文章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对征文活动中组织得力、选送文章质量较高的中铁一局团委5等户企业团组织,授予优秀组织奖。

  团工委希望获奖的作者和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企业发展为己任,立足本职,不断进取,为国有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各企业团组织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青年的特点和需求,找准企业发展和青年成长的结合点,积极为青年成长成才、成就事业、实现价值创造条件,更好的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为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获奖征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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