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09〕394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受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及其他因素影响,局部地区、少数商品市场异常波动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报告不及时,贻误最佳调控时机,影响了人民生活安定,增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应对市场异常波动能力,准确把握市场调控时机,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9〕38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市场异常波动通常具有突发性、扩散性和危害性,及时防范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是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报告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为在更大市场范围内配置资源,调节供需创造条件,从而有效控制波动范围,减小波动幅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工作内容,增强敏感性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时刻对市场异常波动保持应有的警觉性,准确评估波动程度和引起的后果。市场异常波动指非正常因素引起的日用品、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等供求关系突然改变,价格短时间内大涨或大跌现象。具体主要包括:消费者集中抢购某类商品,导致商品销量异常增加;零售企业普遍出现的商品集中脱销、断档现象;鲜活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出现区域性卖难;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日涨幅超过5%,周涨幅超过30%;以及其他值得关注的非正常现象。

  三、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快速反应能力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市场异常波动监测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形成从下到上反应灵敏的信息反馈网络体系。要加强市场异常波动监测培训,提高监测人员对异常波动的敏感性和预见性,培养快速反应能力。从监测样本企业及当地农产品主产区挑选一批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市场监测联络员,建立长期联络机制,畅通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渠道。同时,负责具体业务的同志要经常深入市场调研,及时掌握主要商品价格、供求变化情况,分析、判断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可能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