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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市级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业主单位的职责是:负责主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审;负责协助实施主体搞好代立项;负责重建基金的申请;负责项目的归口统计;负责项目进度的督促检查;负责项目完工后的组织验收。

  实施主体的职责范围,包含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的相关职责。具体职责是负责项目的具体规划,负责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项目立项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项目的选址、设计、环评、招投标、施工建设和审计管理等一系列项目建设具体事项;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管理;负责编制项目的具体应急预案;负责对项目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四、严格市级防灾减灾项目的设备采购办法和程序  市级防灾减灾项目建设,涉及大量指挥、救灾、救援、救助等设备的采购,但由于市级防灾减灾类项目业主单位和实施主体不完全一致,为依法搞好项目的设备采购,市级防灾减灾类项目的设备采购按照如下办法和程序办理:实施主体填写采购申报表,单位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书面函送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在申报表中签字盖章后,函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送市采购中心→市采购中心按有关规定实施采购。

  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后设备的验收和使用、维护、管理及后期资产的处置均由实施主体负责。

  五、加强领导,积极协作,加快推进市级防灾减灾项目建设  市级防灾减灾项目建设,事关提高全市防灾减灾能力,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动配台、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市级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市民政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的业主单位,要认真履行业主单位职责,加强综合协调;绵阳军分区、市消防支队等单位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认真履行实施主体的相关职责,加强与业主单位的沟通,抓好项目的建设进度;市发改委要搞好项目的协调衔接,加强对可研和立项的指导和审批;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支持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市财政局要落实好项目的建设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调度分配工作,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市采购中心要精心组织相应设备的采购,确保采购设备的质量;其它市级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和支持市级防灾减灾项目的建设工作。

  附件:绵阳市市级防灾减灾项目规划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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