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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绵阳城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绵阳城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9]376号)


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要求的有关规定,今年绵阳城区将接受五年一次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复查。为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迎接省爱卫会对我市除“四害”先进城区复查验收,现就加强绵阳城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是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做好灾后卫生防病工作,控制虫媒疾病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是改善投资环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清洁绵阳、宜居绵阳、和谐绵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扎实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爱卫会对我市除“四害”先进城区的复查验收。

  二、工作职责

  9月下旬,我市城区将接受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复查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如在复查中出现问题,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责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委宣传部负责抓好绵阳城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涪城区、游仙区、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负责抓好辖区内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学校、居(村)民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抓好城区街道,广场、绿化带、公园、河堤、建筑工地、公厕、垃圾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城区街道下水道和物业管理小区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抓好城区餐饮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宾(旅)馆、美容美发店等食品、公共场所行业单位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负责作好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孳生场所调查等工作,做到数据准确,资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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