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各类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后,由市中职招办组织实施。
三、报名对象
(一)报名对象
参加了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可可报考中职学校。
在校初中学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拘押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条件
1.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三)其它要求
1.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学生应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2.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学生,应参加中师学校组织的面试。
3.报考艺术、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如学校要求术科加试,学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体育术科加试。
4.艺术类中职学校招收艺术专业初中在校生或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的招生办法,仍然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招生办法》(渝教职成〔2005〕17号)执行。拟录取学生名册,由招生学校按要求制作,并于7月中旬报市中职招办审定后,统一印制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5.填报“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的学生,应为参加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市内应届学生。
四、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
(一)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
2009年继续坚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普职联动”,实施“一生一号一卡”,用一张信息卡统一采集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信息,统一编制初中毕业生的考号。此项工作由市教委基教处牵头,职成教处配合。采取“先合后分”的方式,由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基教科牵头,职成教科配合,统一采集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信息,然后根据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招生特点和需要,共享有关数据信息。
(二)考号管理和编排办法
今年,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号源管理和号码编排由基教部门负责。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报读中职学校的号码编排由职教部门负责。
考号的编排规则是:报名号共10位,第1位为年号,2009年统一定为“9”;第2、3位为区县代码;第4、5位为毕业中学学校代码;第6至10位为顺序号。毕业中学学校代码按基教部门建立的代码库编制,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报名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其毕业中学学校代码统一编为“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