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师资格证书编号。根据教育部统一使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www.jszg.edu.cn/login/login.jsp)编号的要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必于5月21日至6月10日期间登录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编号,并到市教委人事处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无法办理。
(4)误差数据修正。6月11日至6月19日,各报名点按照管理权限对核发教师资格证书中的误差数据进行修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组建相应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并依法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具体工作。要严格依照《
行政许可法》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和规定时限,认真审核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把好质量关。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无法提供完备材料的申请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学校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
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确保各类申请人员及时、方便地参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每个程序。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照《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和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高校必须将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留存单位,一份存入认定人员档案,并务必于每年7月中旬前将装档和留存情况报告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备案。
(五)为配合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推进信息化管理进程,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添置相应设备做好开展电子摄像、证书打印等工作。
(六)2月25日前,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现场报名的确认时间、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邮箱(E-mail:guojinhu8186@163.com),全市统一将各区县(自治县)教师资格认定等有关信息公布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上(www.jszg.cq.cn)。同时将各自负责的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备案。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必须严守纪律,端正行风,严禁弄虚作假和乱收费。对违反规定,影响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