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办关于做好2009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总结评价的通知
(鲁农机科字〔2009〕24号)
各市农机局(办):
2009年,我省进一步加大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大培训、大推广、大普及”活动,使全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呈现出实施范围、机具总量、作业面积和推广效益全面发展的可喜局面。全省各类免耕播种机发展到14.57万台,其中小麦免耕播种机20279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610万亩,比上年翻一番,保护性耕作覆盖率达到11.5%;为农民直接增收节支6亿多元。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促进全省保护性耕作又快又好的发展,决定在全省对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进行总结评价,并对先进单位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市、县两级农机管理部门中评选。
二、评选数量
市级先进单位由省办根据评选条件择优确定。县级先进单位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先进市评选条件。 (1)2009年度免耕播种机省部两级资金购置补贴台数;(2)万亩小麦免耕播种机新增购置补贴台数;(3)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4)保护性耕作覆盖率(保护性耕作面积÷小麦种植面积×100%);(5)保护性耕作“大培训、大推广、大普及”活动开展情况。其中小麦免耕播种机新增购置补贴台数和万亩小麦免耕播种机新增购置补贴台数权重增加到1.5倍。综合打分靠前的被评为先进市。
2.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条件。(1)领导重视程度高,将保护性耕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财政支持力度大,发展速度快;(2)积极开展“大培训、大推广、大普及”活动。组织开展了保护性耕作小麦长势观摩活动,以及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现场会,宣传示范效果好;(3)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技术路线正确,核心技术不变形;(4)有关保护性耕作材料上报及时,统计数字准确,有专人从事该项工作;(5)保护性耕作面积和机械装备数量增长幅度大,2009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不低于3万亩,辖区内万亩小麦免耕播种机新增购置补贴数量不低于全省平均数1.76台,保护性耕作覆盖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数11.5%。
四、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