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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省道松阳三里亭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省道松阳三里亭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342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50省道松阳三里亭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311号)及丽水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50省道松阳三里亭至雅溪口段位于松古工业园区内,由于道路等级较低,混合交通严重,已不能适应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提升50省道整体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促进金衢丽产业带发展,带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和旅游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点为赤寿乡西北的三里亭,经赤寿乡、古市、王村,终点为西屏镇东南的雅溪口与原50省道相接,主线长约26.4公里,同步建设50省道至江南公路连接线长约2.4公里。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主线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 50省道至江南公路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米。主线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连接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5.9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约2.5亿元,其余由松阳县政府财政筹措,项目法人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四、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改善道路运输条件,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并做好对隧道、桥梁和高边坡路段详细地质勘察,确保隧道、桥梁等施工安全。
  请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8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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