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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康西溪至磐安新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康西溪至磐安新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340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永康西溪至磐安新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299号)及金华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永康西溪至磐安新渥公路是直接连通永康、磐安两市(县)的公路通道,对方便两地人员往来和经济交流具有直接推动作用。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金华市域的公路网络,提升公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自永康市西溪镇,路线经上坛、丁坑,穿绕步岭至棠溪,穿永康、磐安交界的八盘岭,经磐安县新渥镇后陈,永加、大处村后,与42省道磐安段改建工程相接,路线全长约17.4公里(其中永康段约12.9公里,磐安段约4.5公里)。其中大中桥约440米/6座,隧道约4000米/6座。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K0+000~K4+700段长约4.7公里,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度12米;K4+700~K17+398段长约12.698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三、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6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约7000万元,其余资金分别由永康市、磐安县政府财政负责筹措。永康段项目法人为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磐安段项目法人为磐安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四、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缩短行车距离,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探明桥梁隧道的水文和工程地质情况,并充分关注断层和地质灾害等敏感点,取保施工和公路运行安全。
  请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8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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