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乐清市营销服务部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3128号)
申请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乐清市营销服务部地址的请示》(平保寿浙分发[2009]207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乐清市虹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乐清市乐成镇南大街370号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