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工商大学调整发展规模的批复
(渝教计〔2009〕16号)
重庆工商大学:
你校《关于调整办学规模的请示》(重工商大〔2009〕76号)收悉。为建设西部地区教育高地、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满足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05〕27号)精神和重庆市高等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你校办学现状和未来发展目标任务,经研究同意你校调整发展规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各类在校生规模在2020年调增为35000人。
二、请根据调整后的发展规模,按照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有关要求,重新制定调整修编规划,加快基本建设速度,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