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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新的重庆市小龙坎职业中学校的批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新的重庆市小龙坎职业中学校的批复
(渝教计〔2009〕11号)


沙坪坝区教委:

  你委《关于合并小龙坎职业中学和童家桥职业中学的请示》(沙教委文〔2008〕75号)收悉。根据市教委《关于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计〔2005〕126号)规定,结合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十一五”规划和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有关要求,为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重庆市小龙坎职业中学校与重庆市童家桥职业中学校成建制整体合并基础上,组建新的“重庆市小龙坎职业中学校”,原“重庆市童家桥职业中学校”建制同时撤销。未经市教委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启用“重庆市童家桥职业中学校”校名。

  二、新组建的“重庆市小龙坎职业中学校”,仍为一所全日制市级重点职业中学,其学校隶属关系、办学层次及学校性质等均不变。原“重庆市童家桥职业中学校”的校牌、印章等应送交你委按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三、按市教委批复文件(渝教职成〔2004〕23号)规定,学校可继续增挂“重庆市机电技术学校”校牌,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办学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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