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教办〔2009〕91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近日,我国北方地区普降大雪,有些地方出现多年罕见的暴雪天气,个别学校发生大雪压倒校舍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目前,全国已进入冬季,一些地区气温骤降,恶劣天气增多,是火灾、交通、煤气中毒、房屋倒塌事故高发期。同时,又值甲型h1n1流感持续蔓延,学校存在聚集性疫情增加的可能性。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当前天气变化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基教一厅〔2009〕10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及气候变化情况,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做好防范大雪、冰冻等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今冬明春气象变化,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适时启动相应预案,立即对本地区、本单位,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是不能保证学生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同时教育学生不去无安全保障的场所溜冰,防止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
二、努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密切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切实加强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落实应对措施,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要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提示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有条件的要请家长接送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同时,要求校车驾驶人员严格按照雪、雾天气要求安全驾驶,不得超载运行。
三、进一步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冬季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重点防范学生宿舍、校内公共聚集场所及校园周边建筑火灾隐患。要落实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防火管理,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高功率电器,完善应急标志、消防通道、疏散楼梯、消防报警等基础设施设备,努力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