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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保险业“3·15”诚信维权宣传月活动检查督导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保险业“3·15”诚信维权宣传月活动检查督导方案的通知
(湘保监发〔2009〕19号)


各保险公司在湘一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全面提升消费者信心,确保湖南保险业“3·15”诚信维权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制定了《湖南保险业“3·15”诚信维权宣传月活动检查督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湖南保险业“3·15”诚信维权宣传月活动检查督导方案

  一、检查督导目的
  着眼于宣传月活动扎实稳步推进,认认真真完成“三个一”规定动作,防止出现“虎头蛇尾”走过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全面提升消费者信心,确保湖南保险业“3·15”诚信维权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检查督导内容
  1、回访客户情况,包括回访内容和回访面是否达标。
  2、寄送感谢函情况,包括信函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3、理赔排查情况,包括是否排查解决应赔未赔案件,是否建立明细台帐,是否明确责任和措施等。
  4、本机构方案中确定的自选动作,包括宣传造势和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督导方式
  1、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市州、县区采取抽查、暗访、走访客户、召开座谈会和现场督办等方式。
  2、督促各机构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2月11日报活动方案;3月6日报阶段性情况;3月20日报活动总结。
  3、利用新闻媒体和《市场监控动态》平台及时跟踪报道活动效果。
  四、检查督导安排
  成立五个检查督导组:
  第一组:负责长沙地区。组长:谢小娟;成员:统研处、人教处干部各一名;省行业协会相关人员。
  第二组:负责岳阳、常德、益阳地区。组长:曾静;成员:产险处、寿险处、统研处干部各一名;相关市州行业协会工作人员。
  第三组:负责湘潭、株洲、娄底、邵阳地区。组长:杨玉山;成员:中介处、寿险处、办公室干部各一名;相关市州行业协会工作人员。
  第四组:负责湘西、张家界、怀化地区。组长:谢校初;成员:法制处、统研处、产险处干部各一名;相关市州行业协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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