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宣传普及
1.编印新《
保险法》简明宣传册,统一宣传横幅、宣传画的版式和内容。
时间:5月
责任单位:省保险行业协会
2.在营业窗口开设“新《
保险法》教育园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开通新《
保险法》教育网络平台,重点宣传新《
保险法》中增加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容。
时间:5月
牵头单位:保监局
责任单位:各保险机构
3.在5月份开展新《
保险法》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新《
保险法》基本知识。在新法正式实施前,组织各保险机构在营业场所及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和宣传画,发放新《
保险法》简明宣传册,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广场咨询活动。
时间:5-9月
牵头单位:保监局
责任单位:各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机构
4.在多种媒体上开办专栏,进行立体式宣传。
(1)选择一份报纸,开设“专家解读新《
保险法》”栏目,邀请保险业内专家和法律学者撰文,系统宣传介绍新《
保险法》;
(2)选择一家电视台,开设“
保险法案例点评”栏目,以故事演绎、专家点评的形式,分析讲解新《
保险法》;
(3)在《湖南保险》杂志上连续刊登解读剖析新《
保险法》的专家论文;在各保险机构网站上开设“新《
保险法》释疑”专栏,解答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