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奖励资金,按预算管理和扩面征缴工作绩效对各地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另行制定。
(三)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各单位和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要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省级统筹基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公开相关政策和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退休审批制度,禁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要加强省级统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要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保证我省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强经办机构的管理,保障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推进信息化建设,使经办机构尽快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组织实施
实行省级统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实行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做好省级统筹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逐步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对省级统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做好企业参保登记工作,据实核实缴费基数,要按照规定计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各项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的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规范基金预算管理,督促各地认真编制和严格执行基金预算。各级地税部门要强化基金征缴,加大清欠力度,提高基金入库率。各级工商部门要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注销、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按季度通报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和管理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主题词:劳动保险意见通知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