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地在做好实施企业和培训机构遴选推荐工作的同时,根据当地推荐的定点培训机构和实施企业情况,组织培训机构和实施企业开展对接,填写《2009年就业培训任务安排对接表》(附件3),做好2009年就业培训任务安排工作。
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工作是自治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行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大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类建筑业企业和社会培训资源的积极力量,按照公开、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做好实施企业和培训机构的推荐和培训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汉区大学东路104号(新城区法院对面)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劳务科
邮 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2208660
联 系 人:郭长命 荀剑明
附: 1、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
2、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实施企业申报表
3、2009年建设行业就业培训任务安排表
4、就业培训协议书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劳务管理中心代)
二○○九年六月廿四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申
报
表
申报机构:(章)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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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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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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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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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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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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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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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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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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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情况介绍
| (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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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培训工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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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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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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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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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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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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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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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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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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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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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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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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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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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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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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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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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配备
| 教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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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教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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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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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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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职称以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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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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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工资格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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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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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室面积
| M2
| 实习场地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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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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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承担示范工程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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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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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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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建设厅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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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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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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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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