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送时间和地址
请于2009年9月30日之前将所需资料邮寄至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张钢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邮编:401121,联系电话:67575351\67575209
逾期未报送复审表及资料的,视同自动放弃评审专家资格。
四、社会公示
我局对报送的复审表和资料以及2009年以后申报人员报送的申请表和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址为(www.cqgp.gov.cn)]和《重庆日报》上公布。如无其他原因,由我局重新颁发《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评审专家资格每三年复审一次。以前年度颁发的《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同时作废。
五、评审报酬
为了确保评审专家的利益,各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评审工作量支付相应的报酬。
各区县财政局要加强对本级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对聘用的评审专家应定期进行复审。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复审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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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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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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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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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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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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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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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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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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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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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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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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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参加评标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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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加评审专业
| 1、
| 2、
| 移动电话(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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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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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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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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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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