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保险业新〈保险法〉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9〕31号)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河南省保险学会:
修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新
《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新
《保险法》的顺利实施,扩大保险业的社会影响,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按照保监会《
关于做好新〈保险法〉宣传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09〕31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河南保险业新
〈保险法〉宣传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王琳 电话:63380620
二OO九年五月八日
为贯彻保监会《
关于做好新〈保险法〉宣传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09〕31号)要求,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新
《保险法》”)的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行业整体力量,深入开展新
《保险法》宣传活动,介绍保险知识,加强风险提示,突出新
《保险法》关于加强消费者利益保护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行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扩大保险业的社会影响,为新
《保险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