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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呼和浩特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五、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落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呼财办〔2008〕1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仍按照现行的管理方式由建委招标办进行招投标管理;对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的采购实施主管部门集中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市财政局实行政府采购备案管理。

  各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招标或非招标工程类项目,均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六、对环保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等采购项目,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优先安排采购预算,按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实行优先采购制度。

  七、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必须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部门或单位不履行采购程序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采购资金;凡采取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擅自采购、分解项目等手段以规避政府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各部门、单位要把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

  九、本《目录》公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财政局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另行公布。

  十、各旗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呼和浩特市(本级)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货 物 类

采 购 品 目

备 注

(一)通用采购项目

 

 

1.建筑物

办公用房、其他建筑物

 

2.电器设备

空气调节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柜)

 

3.摄影摄像器材

 

 

4.办公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扫描仪、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一次性或年内零星采购3万元(包括3万元)以下的实行协议供货

5.办公家具

 

一次性或年内零星采购3万元(包括3万元)以下的实行协议供货

6.网络设备

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其他网络设备

 

7.电梯

 

 

8.锅炉、饮水机

 

 

9.通用软件

 

 

10.交通工具

小轿车、越野车(吉普车)、旅行车、面包车、大客车、其他公务用车

同一品牌3辆及以下的公务车实行协议供货

11.储备物资

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其他物资

 

12.档案设备

档案柜、密集架、陈列柜等

 

13.中央空调跳机组(含末端)

 

 

14.会议视频设备

 

 

15.交配电设备

 

 

16.文体用品

  

17.国家储备粮

 

 

18.免费教科书

 

 

(二)专用采购项目

 

 

1.医疗器械、设备

  

2.计划生育器械、设备

 

 

3.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4.地震设备

 

 

5.消防设备

 

 

6.农牧业机械设备

 

 

7.林业、水利机械设备

 

 

8.无线电设备

 

 

9.工程机械设备

 

 

10.园艺机械设备

 

 

11.环保设备及器械

  

12.道路清扫设备

 

 

13.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和用品

包括公检法司、等部门执法专用设备及用品

 

14.质量检验仪器及设备

 

 

15.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

 

 

16.实验室仪器及设备

 

 

17.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18.文艺、舞台设备

 

 

19.灯光、音响设备

 

 

20.体育设备、器材、运动服装

  

21.专用汽车

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其他专用汽车

 

22.执法部门制服

 

 

23.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

 

 

24.卫生防疫用品

 

 

25.安全监控设备

 

 

26.气象专用仪器及设备

包括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

 

27.测绘专用仪器及设备

 

 

28.餐饮设备

 

 

29.学生公寓、宿舍设施

 

 

30.保密设备

 

 

31.专用系统软件

 

 

工 程 类

采 购 品 目

备 注

1.建筑物

公用房建设、文教、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其他建筑设施建设

 

2. 市政建设工程

市政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输水工程,集中供热、供暖、供气工程

 

3. 环保、园林绿化工程

污水处理、市政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工程,荒山绿化、天然林保护工程

 

4. 改建维修装饰工程

 

 

5.水利防洪工程

河道疏浚工程,大坝、水库、闸门、泄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江河治理工程

 

6.交通运输工程

公路、桥梁、涵洞

 

7.其他工程

 

 

8.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服 务 类

采 购 品 目

备 注

1.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和维护

 

 

2.勘探勘测项目

地质、矿产、土地、煤田、水利、交通等勘探勘测项目

 

3.租赁

房屋租赁、通讯线路租用等

 

2.车辆保险、加油

 

 

3.系统集成及网络建设

 

 

4.印刷

 

一次性3万元(包括3万元)以下或年内批量5万元(包括5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

5.会议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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