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单位关于推进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推进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
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市公安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幼儿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奠基工程,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加快我市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 2005〕 43号)、《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邵市发〔 2008〕 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
根据我市城乡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和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的多元化办园格局,满足 0- 6岁儿童和家长对幼儿教育的需求。
1. “十一五”期间,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有省级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要有一所中心幼儿园。
2. 到 2010年,全市 0- 3岁婴幼儿入托率、 3- 5岁幼儿入园率、 5- 6岁幼儿入班率分别达到 30%、 70%、 90%;到 2015年,全市 0- 3岁婴幼儿入托率达到 35%,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 7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 95%。
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我市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办园模式,促进我市幼儿教育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