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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打击活动,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捣毁一批犯罪窝点和网络,整治一批贩卖假发票活动猖獗的场所,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蔓延趋势,规范发票管理秩序,提高全民守法诚信意识。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成立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军分区后勤部、市人大党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市邮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人民银行邵阳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中国电信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邵阳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性质,结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明确如下职责:

  (一)市国家税务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与市公安局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检查;完善发票的管理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放购物卡的商业机构的发票管理;依法严肃处理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机构;研究制订普通发票等凭证的稽核办法。
  (二)市地方税务局:与市公安局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市财政局研究界定非税收入票据与税务票据的使用范围;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检查;完善发票的管理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安发票管理;依法严肃处理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机构;研究制订普通发票等凭证的稽核办法;及时向协调小组报送各类相关报表资料。

  (三)市公安局:与市国税、地税局、市财政局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好发票犯罪案件的起诉、审判工作。

  (四)市邮政局:配合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查处非法邮寄发票案件,对非法邮寄的发票进行拒邮。

  (五)中国电信邵阳分公司:配合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查处发票违法案件;负责运用技术手段对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站等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进行阻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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