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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市政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市优势农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众消费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标准化创品牌,市场准入促管理,体系建设强基础”的思路,通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和投入品监管,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推进农业标准化、产地环境认定、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通过加大机构建设及规章制度的建立,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从而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职责。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大胆创新,力求突破。三是坚持依法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要注重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及相关法规培训,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四是坚持行业监管与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责任明确、运行高效、行动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要以乡镇为基础,配备和充实人员,改善条件,建立市县两级分工合理、设备先进、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培养一支既熟悉法律又懂管理和技术的全职监管队伍。要从注重生产领域监管向注重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延伸,从注重行政管理向行政推动与行政执法并重推进,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加工企业的领导,督促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 (点 ),配备专职监管员,积极开展自检,增强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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