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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我省担保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我省担保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9〕14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信用担保协会及有关担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管理,提升担保行业信息技术水平,我局决定加快全省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省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是贯彻落实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府〔2008〕104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担保行业发展情况,加强服务与管理;有利于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信用情况的了解,给予授信合作;有利于担保机构查询有关政策和中小企业征信情况,更好地拓展业务防范风险。各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引导本市担保机构积极参加。我局今后将在财政资金扶持、推荐合作银行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不达标的不予支持。

  二、明确我省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基本原则:政府主导、中介服务、企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二)主要内容:通过一两年的努力,力争建成一个具有信息交流、数据报送、数据分析、业务监管、风险控制、征信查询、融资服务等功能的开放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系统,成为连接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相关企业之间数据业务大集成信息化系统,成为政府和金融部门加强担保行业监管的有效工具,成为政策发布和信息交流的支持平台,成为担保业各方实现业务交流和合作的重要载体,从而促进担保行业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提升担保行业的竞争力。

  (三)实施步骤。我省担保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上分三期实施。第一期,开发信息服务平台和担保机构综合业务管理软件,建立省、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担保协会与备案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报送系统,实现担保业务统计、项目审批、登记备案、信用评级、示范单位确认等工作的信息化。第二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建立省、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担保协会、全省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连接系统。第三期,建立省、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省市担保协会、全省担保机构、受保企业多方联动的信息集成、数据处理系统,实现政府主管部门、银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受保企业相互之间数据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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