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行业协会、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二)积极组织客户服务专题活动
1、利用各种媒介和载体,公开服务标准和承诺,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办公室、行业协会、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2、通过设置领导接待日、开通网上信箱、组织在线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和意见,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3、在全省集中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的客户大回访、客户意见大调查等活动,不断拉近与客户的距离,弥补管理和服务漏洞,以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
责任单位:行业协会、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4、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整合监管力量,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寓监管于服务中。
责任单位:办公室
5、进一步加强保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纠纷调处,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纠纷调解职能。不断强化信访投诉工作,监督检查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确保群众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责任单位:办公室、产险处、寿险处、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6、认真开展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为主题的检查活动,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群众真正享受到纠风工作成果。
责任单位:办公室、产险处、寿险处、中介处、统研处、法制处、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7、积极推进产险公司赔案集中清理活动,推行理赔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定损价格协调机制,推行交强险互碰自赔和无责代赔处理机制,完善推广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处理机制,提升理赔服务水平,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责任单位:产险处、行业协会、各省级产险分公司
8、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不断完善保险业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农民保障水平、服务我省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寿险处、各省级寿险分公司
(三)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1、加强招标项目和大型商业保险项目监管,建立重点项目后续跟踪检查机制。建立退费、赔款等资金支付监管机制,围绕保监会70号文件精神,以数据真实性为重点加强自查和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产险处、各省级产险分公司
2、以银保业务为重点,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交易、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寿险公司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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