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在全省保险业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9〕70号)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保险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保险业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增强保险业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发现保险服务和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消除管理漏洞,弥补薄弱环节,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保险服务;深入开展保险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社会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增进社会对保险的理解和信任,维护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活动时间
2009年9月15-10月15日
三、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保险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保险宣传
1、制度上墙。全省各级保险机构应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布各项服务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保办理流程、保全注意事项、理赔要求及处理流程、人员姓名、办公电话等。。
2、条幅宣传。全省各级保险机构应在办公场所外墙或职场内显著位置悬挂“优质服务月”宣传条幅、书写墙体标语(内容见附件)。
3、新闻报道。全省各级保险机构应主动加强与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的沟通联系,通过单独或联合刊发消息、电台访谈、电视专题节目等形式,公布服务承诺,公开监督电话,普及保险知识,报道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4、广场咨询。全省保险机构要在各地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客户咨询或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介绍保险常识、举办电影专场、开展送戏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拉近与客户的距离,增进群众对保险的了解和信任。
(二)积案清理
各产险公司要按照《关于开展产险公司积压赔案计划总清理活动的通知》(豫保监发[2009]43号)要求,认真开展积压赔案清理工作。
各寿险公司要按照9月9日寿险公司行风评议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积压案件处理月、快速理赔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