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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省纪委监察厅2009年度重要课题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省纪委监察厅2009年度重要课题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
(黔交纪监函[2009]9号)


省公路局、高总司,厅基建处、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2009年度重要问题调研课题安排意见》(黔纪办〔2009〕18号)要求,我厅负责承担“加强对使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投资拉动政策的顺利推进”课题的调研任务,经会议研究,成立由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龚仕金同志领题,厅监察室、基建处、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和省公路局、高总司为成员的调研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为切实抓好此次课题调研,确保调研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和方法
  1、根据中央新增投资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对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和分析在项目申报、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监管、资金监管、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收集上级有关部门和本系统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以及关于此类课题研究的相关学术专著、报告、论文等文本材料,为撰写调研报告提供政策依据和理论支持。
  3、结合调研内容的需要,针对调研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适宜的调查问卷,进行有关数据采集和分析。
  4、结合交通建设和行业管理特点,从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度入手,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5、在大量资料支撑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完成阶段性调研书面情况报告,由厅监察室综合汇总后,形成本课题调研报告。
  二、调研方式
  围绕调研课题需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收集并客观分析与课题相关的信息资料,拟定调研报告提纲,为撰写调研报告作好准备。
  三、任务分工
  厅计划处:负责提供中央新增投资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和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从本业务的角度,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厅财务处:负责提供中央新增投资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数额和资金下拨、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从本业务的角度,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厅基建处:负责提供我省涉及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监管等情况,从本业务的角度,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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