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黔交党〔2009〕19号)
各市(州、地)交通局党组(党委)、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交通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厅党发〔2009〕8号),现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分解任务的完成。厅属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厅《实施办法》和本分工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贵州省交通厅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交通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黔交党〔2009〕8号),抓好任务分解和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现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列在最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协办部门)。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一)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勤政廉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厅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科教处)
2、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同干部管理、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等结合起来,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干部继续教育培训、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十分之一。(厅人事处、科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3、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厅机关党委)
4、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讲一次廉政党课。(厅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5、建立和完善教育监督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厅人事处)
(二)加强全系统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