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监察室关于对200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黔交纪监〔2009〕4号)
省公路局、各市(州、地)交通局:
按照《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制实施办法》(黔交纪监〔2007〕18号)的要求,结合厅将组织的2009年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廉政大检查工作,对今年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情况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省2009年度在建及已建但尚未竣工验收的通乡油路、通村公路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廉政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内容详见《2009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工作检查考核表》(附后)。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工作从6月初开始,至2009年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廉政大检查结束,主要采取项目从业单位自查、省公路局和各市(州、地)交通局抽查、厅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是:
1、从业单位自查自纠(6月2日至15日):认真对照《2009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工作检查考核表》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省公路局和各市(州、地)交通局抽查(6月16日至25日):按照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的比例要求,结合各从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对照《2009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工作检查考核表》开展抽查。抽查结束后,各市(州、地)交通局要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整改措施上报省公路局,由省公路局梳理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将综合抽查情况及有关意见书面报厅。
3、厅重点抽查(7月初开始):根据上报情况,厅检查组进行实地重点抽查,具体抽查项目由检查组根据备选项目和自查自纠情况确定。重点抽查主要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在听取受检单位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的同时,结合现场巡察,对照《2009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工作检查考核表》进行检查评价。
三、相关要求
1、此次厅重点抽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认真按照黔交纪监〔2007〕18号文件要求,对照《2009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工作检查考核表》的内容,切实开展好自查自纠或抽查工作,并及时做好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等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