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黔交建设〔2009〕165号)
各市(州、地)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厅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设在厅基建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主要职责
组 长:
程孟仁 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副组长:
龚仕金 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群力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成 员:
罗 强 厅基建处处长
欧阳志华 厅办公室主任
刘金坤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孙 力 厅计划处处长
杨 平 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卢晓晴 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熊 文 厅财务处处长
李碧霞 厅审计处副处长
刘 艳 厅监察室副主任
章征宇 省公路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韩剑波 省航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潘 海 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分析研究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明确治理重点,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目标。
3、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厅党委提出工作建议。
4、定期听取各牵头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5、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厅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其主要职责
主 任:
罗 强 厅基建处处长
副主任:
刘 艳 厅监察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