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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
(黔交〔2009〕7号)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防止各种不廉洁和奢侈浪费问题的发生, 过一个勤俭文明廉洁的“两节”,现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一系列规定,及早进行教育,打招呼,敲警钟。
  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各级党委(总支、支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收受干股;严禁以拜望领导为名“跑官要官”;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借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过节之机违反规定滥发钱物。当前,特别强调严禁厅属各单位向厅领导及厅机关干部送现金和有价证券。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坚决拒收、拒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无法拒收的,要按规定及时上交;要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住管好下属单位,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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