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批准省级重点支持学科的通知
(黔教高发〔2009〕303号)
有关高校:
根据《贵州省关于遴选贵州省重点支持学科的通知》(黔学位办[2009]17号)精神,我厅于2009年10月21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高校申报的重点支持学科进行了评审。在专家评审和公示无疑异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等高校申报的9个学科列为省级重点支持学科(具体名单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高校应进一步重视学科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相关学科的扶持与管理,将学科建设、学位授权点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几年建设后使学科成为学校教学、科研、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基地,并促进高等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满足我省社会发展、区域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专门人才及技术创新的实际需要,促使学科向国内先进的目标迈进。
二、各学科点应进一步明确建设的分阶段目标和总目标,凝炼有明显优势及特色的研究方向,整合学术梯队力量,建立联合、开放、流动、竞争的机制,多渠道筹集学科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并承担国家、省及其他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加强队伍建设及学术交流,切实促进学科整体实力的提高并保证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各学科点要高度重视过程管理,重在建设,任务到人,责任明确,学科每年底应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三年建设期应进行中期自评及自我验收。省教育厅、省学位办拟对重点支持建设的学科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对建设和管理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学科实行淘汰轮补制度。在学科3年建设期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学科进行评估验收。
四、批准为省级重点支持建设的学科应填报《贵州省重点支持学科建设计划书》(见附件)一式三份于2009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学位办并正式实施学科建设工作。
五、学科建设应多渠道筹集建设经费,有关高校也要对重点支持建设学科在经费上给予一定扶持,原则按1:1.5的比例配套;
附件:1、贵州省省级重点支持学科名单及经费安排
2、贵州省重点支持学科建设计划书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王晓红 联系电话:0851-5280513
附件1:
贵州省重点支持学科名单及经费安排
单 位
| 学科名称
| 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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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学院
| 应用化学
| 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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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学院
| 生态学
| 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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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 应用数学
| 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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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
| 无机化学
| 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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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学院
| 凝聚态物理
| 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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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学院
| 逻缉学
| 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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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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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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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
| 教育学原理
| 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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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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