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及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搞好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项宣传活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整合各种宣传力量,组织各地、各部门和行业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就及经验。

  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眼于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农村改革发展,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