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西自治州锰锌冶炼企业整合指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州委分管工业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分管工业副州长任副组长,州政府办、州经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物价局、湘西电业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委,由州经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州锰锌冶炼企业整合指导小组负责全州锰锌企业整合指导工作。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通力协作,确保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组建领导班子和办公室,制定本县市整合目标,加强对整合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切实处理好整合企业间的利益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整合。
(三)加大扶持力度。一是优先配置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向优势骨干企业倾斜,保证优势骨干企业的原料供应和可持续发展;二是优先安排所需工业土地计划;三是优先安排扶持资金和新上项目。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工业发展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资金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完成整合的优势骨干企业,优先安排技改、新上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减排扶持资金;四是逐步提高优惠电价优惠额度;五是实行以奖代补的财政政策。企业规模达到要求,给予一定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开发和节能改造。
附件:
湘西自治州电解锰电解锌企业优惠电价等级表
年 度
| 生产能力(吨/年)
| 享受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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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锰企业
| 电解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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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4千(不含4千吨)-2万吨(含2万吨)
| 1万吨(不含1万吨)-5万吨(含5万吨)
| 基本优惠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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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吨(不含2万吨)以上
| 5万吨(不含5万吨)以上
| 基本优惠电价×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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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2万吨(不含2万吨)-3万吨(含3万吨)
| 3万吨(不含3万吨)-5万吨(含5万吨)
| 基本优惠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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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吨(不含3万吨)-5万吨(含5万吨)
| 5万吨(不含5万吨)-10万吨(含10万吨)
| 基本优惠电价×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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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吨(不含5万吨)以上
| 10万吨(不含10万吨)以上
| 基本优惠电价×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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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3万吨(不含3万吨)-5万吨(含5万吨)
| 5万吨(不含5万吨)-10万吨(含10万吨)
| 基本优惠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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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吨(不含5万吨)-10万吨(含10万吨)
| 10万吨(不含10万吨)-15万吨(含15万吨)
| 基本优惠电价×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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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不含10万吨)以上
| 15万吨(不含15万吨)以上
| 基本优惠电价×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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